>>物流师、助理物流师

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,物流师国家职业标准已于2003年1月正式颁布,为了进一步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,适应社会对物流管理人员的需要,北京市于2003年9月正式开展物流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试点工作。此次试点级别分别为助理物流师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和物流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两个级别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
一.报名条件
1.助理物流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经本职业助理物流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合格证书。
(2)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5年以上。
(3)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 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证书。
(4)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学历。
2.物流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 本职业物流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合格证书。
(2)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(3)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本职业(专业)毕业生,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。
(4)取得相关专业学士学位。
3. 高级物流师(国家职业资格一级)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取得本职业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 本职业高级物流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合格证书。
(2)取得本职业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。
(3)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, 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。
(4)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, 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。

二.报名办法
持居民身份证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,二寸黑白照片8张,即可办理报名手续。


三.培训时间
1.双休日班:每周日或周六:9:00-16:30


四.收费标准

1.助理物流师:1100元/人 (培训费, 考务费, 教材费、资料费)
2.物流师: 2000元/人 (培训费,考务费,论文评审答辩费、教材费、资料费)
3. 高级物流师: 4800元/人 (培训费, 考务费, 教材费、资料费.鉴定费)


五.证书发放
凡参加培训和鉴定合格后,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


六、报名地点:北京市朝阳区静安庄朝阳党校3号楼二层218室
咨询电话:64634327 64634392
网址:www.qybt.com 电子信箱:Emil-qybt222@163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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